只是,對于一個理性社會來說,所有的價值判斷、是非評判都應該建立在真相之上。在真相未明之前,我們能做的大概也就只有靜待真相了。沒有真相,何來正義?”
案件在受到巨大的關注當中,時間一天一天過去。
很快案件有了新的進展,見義勇為者取保候審,趙某很快地就曬出了一張曬出了“移送起訴通知書”,稱自己的“過失致人重傷案”已經被移送審查起訴。
這個消息傳出之后,很多人都表示不理解。
有網(wǎng)友提出了一個讓人根本不知道怎么回答的問題:“當我們遭遇鄰居呼救時,應該怎么辦?”
雖然目前案件還沒有結果,可是已經被起訴了。
“難道應該像其他那些圍觀的人一般,只是冷漠地看著?”
“不然怎么辦?人家反手就是反告,不但要面臨牢獄之災,更要面臨巨額的賠償!”
“為什么這次不像昆山龍哥案?”
“兩者概念是不同的好吧?”
不過,很多人沒想到的是,這個案件的反轉來的很快。
從案件發(fā)生,到刑拘調查,再到取保候審,再到趙某曬出移交起訴通知書,比起前世來,時間要快的多。
僅僅過去不到兩周的時間。
而反轉來的更快的是,當天晚上,當?shù)氐南嚓P部門就對記者表示:“刑法鼓勵公民見義勇為!”
而第二天凌晨,相關部門就披露了本案的案情。此外,還給出了“認定趙某的行為屬正當防衛(wèi),但超過必要限度,“為弘揚社會正氣,鼓勵見義勇為,綜合全案事實證據(jù),對趙某作出不起訴決定”。
喧鬧了數(shù)天的案件告一段落。
網(wǎng)友們當然是喜大普奔。
“終于有結果了,不管怎么說,為相關部門點贊,為《第二十條》點贊,為趙某的見義勇為點贊!”
“真的不容易??!但是好在結果是好的!”
“如果沒有《第二十條》,如果沒有輿論壓力,這個案件會不會有不一樣的結果?”
“輿論圍觀也是為司法正義“加油”的一種方式!”
“是明哲保身,還是“該出手時就出手”?這依然是個問題!”
一時間,雖然大家都對這個結果表示滿意,但是卻依然還是沒有完全滿意。
畢竟,認定的結果依然還是“防衛(wèi)過當”!